这阵子,身边有朋友闹离婚,听他们扯来扯去的,说什么对方出轨了,要让对方净身出户啥的。我就挺好奇的,这法律上,到底是怎么说这个“出轨”的事儿?平时听到的版本太多了,就想着自己去弄个明白,省得以后跟人聊天都说不清楚。
我就跟没头苍蝇似的,上网随便搜。你还别说,搜出来的东西五花八门,有的说法律管,有的说法律不管,有的说得特严重,好像一出轨就得赔大钱,牢都可能要坐。看得我是一愣一愣的,感觉跟我平时理解的不太一样。
我就寻思,不能光看这些网上的帖子,得找点靠谱的。就试着去翻了翻那个叫《民法典》的东西,特别是婚姻家庭那块儿。那法律条文写得,真不是给咱普通老百姓看的,弯弯绕绕的,看得我头都大了。啥叫“禁止重婚”,啥叫“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,就是没直接说“出轨”俩字儿。
搞了半天,我才慢慢捋清楚一点儿。
第一件事,就是法律上,它好像真不怎么用“出轨”这个词。咱们老百姓说的出轨,范围太广了,可能就是发个暧昧信息,或者跟别人出去吃个饭,严重的就是搞一夜情,甚至长期包养小三。但法律上,它主要盯的是两种比较严重的情况:
第二,普通的“出轨”,比如就一次两次那种,好像法律并不会直接因为这个就判你必须离婚,或者让你赔钱。 这种事儿肯定伤感情,感情破裂了,法院也能判离。但想要因为这个让对方多分财产或者赔偿精神损失,好像就比较难,除非你能证明达到了上面说的“重婚”或者“与他人同居”的程度。
第三,证据这事儿挺关键。就算对方真的符合了“同居”或者更严重的“重婚”,你也得拿出证据来。不是说你感觉到了,或者听别人说了就算数的。得有实实在在的东西,比如照片、视频、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啥的,还得是合法的手段弄到的。这个过程,想想就挺麻烦,也挺糟心的。
一点感触就是, 法律好像更关注的是婚姻关系是不是真的破裂了,以及有没有一些特别严重的行为(像重婚、同居、家暴、赌博吸毒这些),而不是去审判道德好坏。如果真到了那一步,有过错的一方(特别是符合重婚、同居这些情况的),在离婚的时候,没过错的那一方确实可以要求多分点财产,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。但这也不是绝对的,还得看具体情况和法官怎么判。
反正,我琢磨了这么一圈下来,感觉就是,婚姻里头这档子事儿,法律能管的,是有限的,而且往往是后果比较严重的那部分。更多的,还是得靠两个人自己去经营,去维系。真到了要去法院掰扯这些的时候,多半感情也早就没了,剩下的也就是争口气、争点钱了。想想都挺没劲的。